数字时代,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④)
对话人:储朝晖(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叶韦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财经传媒专业副教授)
朱 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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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许多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学习成长、娱乐休闲等都与互联网息息相关。但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一些不良信息差别程度影响着未成年人。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离不开信息素养的培养和提升。互联网平台也要负担起责任,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关注,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社会的融入,许多未成年人从小就接触网络,他们的日常生活、学习成长、娱乐休闲等都与网络息息相关。与此同时,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未成年人也面对差别程度的影响。克日,中心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举措,聚焦解决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题目,网络“饭圈”乱象题目,不良社交行为等7类网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题目。8月12日起,本版策划推出“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系列报道,关注“饭圈”追星乱象、网络“三俗”、网络欺凌等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探讨怎样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环境。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中午12时,全网阅读量约6.7亿。
网络环境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数字时代,青少年怎样更好触网?针对近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饭圈”追星、网络“三俗”、网络欺凌等现象,本报记者对话3位差别领域的专家,共同探讨怎样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良好的网络生态。
一问
成长环境有何变化
记者:随着互联网在青少年生活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强,全民触网、低龄触网渐成趋势,如今的未成年人面对怎样的成长环境?
叶韦明:随着智能时代的发展,未成年人逐渐进入“屏幕围绕的生活”:从婴儿时期的看护器开始,到日常使用的手机、电视、电脑……由算法主导的短视频、直播、网络游戏等,很容易吸引未成年人的时间及注意力。
储朝晖:网络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工具。对于今世人来说,网络既是休闲的空间,也是工作、生活、学习各方面的空间。青少年接触网络,关键在于能否摆正个人与网络的关系。如果能确保自主性,就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使网络成为工具;如果没有自主性,就会被环境裹挟,沉迷于网络。在这样的状态下,要让未成年人理性看待网络,外界的教育、环境和引导非常关键。
朱巍:如今,触网低龄化渐成趋势。为了确保未成年人健康使用互联网,我国出台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为重点,以“一法一决定”为两翼,以中心网信办出台的关于直播、群组、微博客、网络搜索等详细法规为基础的综合性法律体系。从法律角度看,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已经根本建立。但从法律落实角度看,要确保法律法规切实执行,必要将相关规定全面融入技术落实层面,应用大数据、人脸辨认、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护航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这也是此次“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举措管理重点之一。
二问
不良信息有何影响
记者:网络上海量信息良莠混杂,网络空间中的一些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有何影响,背后的诱因是什么?
叶韦明: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机制,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影响巨大。互联网平台运用数据化、商业化、算法化的机制,以获取用户注意力为工作目的——这种强调平台技术和商业模式的逻辑,对于大多数媒介素养和判别本领较弱的未成年人来说很难抗拒。
如今的社交媒体能让青少年看到与自己兴趣和观点同等的信息,从而做出“简单的选择”,恒久依赖将导致到场者看待事物的态度极化。“屏幕生活”还可能导致深度注意力的缺失,恒久暴露在视频流中,青少年有可能失去独处本领、自省力、想象力和洞察力。研究还发现,电脑游戏会导致青少年注意力不集中、过度活跃和消极情绪。
有的互联网平台还采取“游戏化”的设计策略,吸引未成年人到场既定任务和项目。比如粉丝为给明星打榜投票买牛奶倒掉,背后正是以做数据为任务设计的一种打榜机制。
朱巍:日益进步的技术应用,大部分被互联网企业当作追求商业利益的工具,很少真正被用来保护未成年人正当权益。比如,尽管防沉迷系统和青少年模式已被写入法律规定,观察中却发现“多账号切换”“一人多号”“人号不符”等规避技术的手段。如果技术没有真正服务于法律法规,再多措施也只是隔靴搔痒。
三问
清朗空间怎样营造
记者: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一方面要供给丰富、健康的网络信息,满意青少年的网络需求;另一方面也要设立“安全网”和“防火墙”。未成年人理想的触网方式应该是什么样的?
储朝晖:网络只是一个工具,网络空间呈现的内容,与使用网络的主体直接相关。当下,网络中存在的许多题目,事实上是社会题目在网络中的折射和体现,只是借由网络,表现得更加详细、传播得更加广泛。所以要打造清朗的网络环境,首先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题目。
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有几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建立青少年模式等物理性措施,目前已经在实施。二是要注重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信息素养,包罗获取、分析、判断、选择、运用信息的本领等,让他们能够判断信息的真伪和良莠,在网络上选择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传播和表达信息。这是从根本上防备未成年人受到不良网络信息陵犯的举措。三是让未成年人树立明白的人生目的使命。从教育角度看这方面尤其重要,有助于降低青少年被不良网络文化影响的可能性。
朱巍:从平台主体责任角度看,企业逐利应建立在全面推行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平台越大,应负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也就越大。
互联网平台落实法律义务的首要责任,就是将大数据、算法作为网络不良信息的过滤器,决不允许不良信息通过热门、热搜、保举、关键词等方式进入未成年人视野之内。大数据时代,青少年看到的内容、吸取到的信息、到场的话题大多经过算法与数据的拣选。互联网海量信息,鱼龙混杂,平台在拣选保举信息时,考虑因素不能仅专注于增长用户使用时长、日活和流量,更应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和特殊性。从这个角度看,有责任感的互联网平台在防沉迷系统的建设中应是如此,在短视频、直播、内容分发平台中更应如此,保障青少年的正当权益。
叶韦明:目前主流的视频平台设立青少年模式的操作方法是进行年龄分级、限制时长和限制时间段,辅以限制功能。比如,短视频平台限制主动搜索内容、查看发布者账号、查看批评等。但从结果来看,仍有较大改进空间。在一些视频平台上搜索关键词,搜索结果不合规比例仍较高。因此,互联网平台要更加积极地推行社会责任,可以根据差别地域、区域类型通过技术加强后台管理;此外,目前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的内容分级还不完善,一些内容超出低龄儿童的接受程度,一些内容又无法满意青少年对优质信息的需求。在优质内容的导入和分级上,必要教育专家和互联网平台共同建设。
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安全题目,还应该得抵家庭、学校等多方的关注。父母积极到场,而不是让青少年独立面对或临时与家庭隔脱离来,更有利于解决青少年游戏上瘾等题目。优质的面对面攀谈,是建立密切关系的基础。家长不仅要鉴戒孩子沉迷手机,还要注意自己的注意力是否被手机抢走,给予孩子更多关注与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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