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10月29日讯(张琳 记者 佘雨桐)近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林某文、林某甲、谢某芳、龙某甫、龙某寿、林某良等七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被告人林某文伙同被告人林某,以人民币13.8万元的价格向赌博软件的开发者杜某辉、张某权等人(均已判刑)购买赌博网站程序和手机APP。2017年9月建立赌博网站并招揽赌客在赌博网站上投注赌博。该赌博网站以河内五分彩、印尼五分彩、重庆时时彩、新疆时时彩、福彩3d等模式投注开奖,林某文负责日常管理、收益分配及赌博网站的维护等;林某负责赌博网站的赢利的分红;林某华、林某芳负责日常管理,并招揽赌客;李某桑、谢某芳作为客服,负责给赌客充值、上下分、提现等;林某青、陈某锋、林某展、林某芬、林某基、龙某甫、龙某寿负责招揽赌客。招揽人员到网站赌博后,除领取“底薪”之外,还领取赌场赢利的提成。2017年10月-11月,该赌博网站接受赌客投注的赌资累计已达人民币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
2018年1月,被告人林某文再次伙同被告人林某,林某出资人民币6万元,又重新将赌博网站建立,重新启动服务器开始赌博网站,并将赌博网站更名。2018年5月-10月,该赌博网站接受赌客投注的赌资累计已达人民币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
根据被告人林某文、林某甲、谢某芳、龙某甫、龙某寿、林某良、林某乙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对七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东北网专栏】黑龙江省法院 |